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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恩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【21人】

宣恩县公安局 | 2024-09-09 14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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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宣恩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【21人】

  根据宣政办发《关于印发宣恩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使用管理办法(2023年修订)的通知》[2023]14号、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》[2023]14号等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警务辅助人员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原则

  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

  二、招聘职务及人数

  特警大队15人、交警大队1人、沙道沟派出所1人、李家河派出所1人,万寨派出所1人、监委 2人。

附件1:宣恩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模板
附件2:宣恩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

  三、招聘人员资格条件

 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  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
  3.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,纪律观念强;

  4.具有宣恩县户籍或属于宣恩县常住人口,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男性要求身高1.68米以上,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(年龄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);

  5.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,退役士兵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,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高中或中专;

  6.身体健康,裸眼视力4.8以上,体型端正,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色盲、无残疾,身体无纹身,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;

  7.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,具有忠诚奉献、吃苦耐劳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。

  注: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(子女)、退役士官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警察类院校毕业生,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专门技能的人员。

  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考

  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
  2.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
  3.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
  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
  5.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

  6.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
  7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
  8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
  9.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
  10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  11.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。

  五、报名

  (一)报名

  1.报名时间:2024年9月6日至9月14日的工作日(8:30—12:00,14:30—17:30)

  2.报名地点:宣恩县公安局605办公室

  3.报名方式:

  (1)根据岗位类别和条件现场报名,考生可见附件自行下载报名表(详见附件《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模板》)。

  (2)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个人征信报告,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。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,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,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。

  4.联系电话:0718—5715515

  (二)体能测试

  体能测试按照《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》进行考核。

  测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
  测试地点:三河沟全民健身公园。

  测试内容:1000米跑/800米跑、10米×4往返跑、纵跳摸高、跳远。

  (注:请考生在体能测试前做好考前热身,如有不适请提前与现场考官联系,考试中请各位考生认真按照考官提示进行测试,如考生出现受伤等突发情况,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)

  (三)笔试

  笔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
  命题范围:主要是时事政治、社会热点、基本法律法规等基础理论知识。

  考试地点:县公安局6楼会议室。

  (四)面试

 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仪态仪表等。

  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
  面试地点:县公安局5楼会议室。

  面试内容:采用结构化面试,应聘者结合自身经历、特长等自我介绍,考官组结合岗位实际随机发问交流(包括但不仅限于复核应聘者身高、视力、是否纹身等基本身体状况),评价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。

  体能测试不占测试总成绩比例。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测试总成绩50%。

  (五)体检

 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照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。如测试总成绩出现并列,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收费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
  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,若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,必须提前与宣恩县公安局联系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,待县公安局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时间体检。

  体检合格者不再电话通知,直接由县公安局通知政审。不合格者另行电话通知,考生在接到电话后可以书面申请复检,复检在上一级医院进行,只进行一次。复检在考生知晓初检结果的3天内完成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。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。

 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,按同一岗位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
  (六)政审

 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,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,重点对其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,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。

  (七)公示

 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

  (八)聘用

  宣恩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至相关岗位工作,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,不合格者解除合同。

  六、用工性质及聘用期待遇

  1.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,单位缴纳五险一金,享受县公安局工会会员待遇。

  2.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统一配发服装、标志,在工作期间应当仪表端庄,着装整齐,举止文明得体。

  宣恩县公安局 宣恩县人社局

  2024年9月5日
原文链接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8QPaX4rPr9834P7GUDmGh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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